教师享有哪些权利及其地位 教师享有哪些权利? 官方规定,教师享有以下权利: (1)进行教育教学活动,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; (2)从事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,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,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: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,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; (3)按时获取工资报酬,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: (4)对学校教育教学、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,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,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; (5)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。 总结起来,包括教学的权利、研究交流的权利、言论自由权、休息休假权、民主管理权、培训进修权、建议权、获得劳动报酬权等等。这些权利都体现了对教师的尊重和体恤,同时又兼顾了教师发展空间的拓展。 社会及家庭的认可度、重视度如何? “百年大计,教育为本;教育大计,教师为本”。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,教师就是基石的奠基者。国家的兴衰和发展系于教育。只有一流的教育才会有一流的人才,才能建设一流的国家。国家富强离不开教师,所以教师在社会所有职业中有着理想的排名和较高的认可度。教师是教育的使者,因为有知识、有文化,不论在什么国度、什么年代都受到尊重。社会对教师的专业评价很高,认为教师是一个值得崇尚的职业,加之工资福利有保障,经济地位也说得过去,另外,作为民主管理和教学改革的先行者,政治参与度也高,因此,父母在给子女就业指导时总是会提及入这个门当,吃知识这碗饭。这是既传统又现实的观点,与大环境相联系。尤其是在一家教师辈出的书香门第更是如此,他们甚至不惜清贫选择当个教师。如今,家中有个教书匠是无比自豪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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