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育曦考务 于 2018-1-5 16:38 编辑
2018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7年12月23日(星期六)、24日(星期日)举行(个别超过3小时的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)。报考本市45个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约18万余人,在沪参加考试的考生约6万余人,本市共设16个考点,2038个考场。考试具体时间、科目安排如下:
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: 1/注意各科目考试时间,不要迟到。考前一天可去考点了解周边环境和交通情况;考试当天提前出行,考前半小时(上午8:00,下午1:30)考生进入考场。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(准考证正、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)、有效居民身份证,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。开考15分钟后,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;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。 2/按规定携带必须的考试用品,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图片、资料、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环、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,开考后按考试作弊处理。 3/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,全国统一命题的23门科目中只有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可以使用科学计算器(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、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),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。 4/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采取网上评卷方式,使用网评专用答题卡作答。答题卡涂点必须用2B铅笔,其他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。答题卡必须正确粘贴条形码。所有科目的作答必须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。凡因漏贴条形码,漏填、错填答题卡或者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希望考生诚信考试,遵守考场规则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。有违纪、作弊行为的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等进行处理,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;涉嫌违法的,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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